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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真理的力量与人格的力量统一起来

2001-01-09 来源:光明日报 张晓林 我有话说

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,思想政治工作要卓有成效,不仅要求思想工作者讲真理,而且要有人格的力量。为什么同样的事实、同样的道理,从有些人嘴里讲出来,就能取信于人,令人心悦诚服;而另一些人讲出来,令人不以为然,被当作“唱高调”,产生“逆反心理”?问题不在于他们说的有什么不同,也不在于谁的言辞更漂亮、更动人,而在于他们的人格形象不同。可以说,正是由于人格形象的不同,虽然讲的是同一个道理,但引起的反应却是不同的,甚至差异很大。

真理具有吸引人、凝聚人、鼓舞人的力量。真理反映事物规律,引导人们沿着正确的方向实践,因而信服和追求真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然而,问题又不那么简单。这不仅在于认识真理往往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,而且在于宣传真理的人要带头实践真理。这就涉及到宣传真理的人的人格形象问题。

所谓人格,是人的内在因素的总称,其中较多涉及道德因素。人格高低优劣是一种道德评价。这种道德评价是一种力量,高尚的人格形象产生的是积极、健康的感召力、带动力,低劣的人格形象带来的是离心力、破坏力。真理属于哲学范畴,人格属于道德范畴,但在生活中却是密不可分的。高尚的人格及人格力量要靠真理的力量去陶冶、锻铸,而践行真理及真理的力量也同样需要人格的力量来支撑和托举。很难想象,一个道理讲得头头是道却又不照着做的人会有说服力、号召力。江泽民同志说,要求群众做到的,党员干部首先要做到。如果说一套,做一套,那说得再好也没用。

古往今来,真理所具有的力量都是同发现、宣传、践行真理的人所具有的高尚人格分不开的。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在中国具有气势磅礴、锐不可当的力量,是由于有成千上万个为真理而献身的人。人们不会忘记“砍头不要紧,只要主义真,杀了夏明翰,还有后来人”这铿锵有力的诗词。然而,这首诗是和烈士的鲜血和生命系结在一起的。正因为如此,诗句才显得那样凝重、有力、崇高,才那样震撼人心、浩气长存。今天,我们为追求和宣传真理不再像过去那样冒着牺牲的危险,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不要、不讲人格的形象和力量。要追求、宣传、践行真理,要使真理有魅力、有力量,同样需要很大的付出。这就是要讲人格的形象和力量。否则,不仅我们自身的形象受损,真理的声誉也要受损。共产党人不但要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道上探索、追求,宣传民族振兴、富国强民的真理,同时也要用我们的人格形象、人格力量来支撑这种探索、追求和宣传。

我们宣传真理,但宣传真理的目的是践行真理。真理不是束之高阁、供人欣赏的对象,而是身体力行、积极实践的对象。所以,我们既要“说到”,也要“做到”。一般来说,人们一是要看我们讲的东西是否正确,是否有道理、有水平、有吸引力;二是要看我们的行为举止是否和讲的道理一致,是否真的带头实践所提倡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。“说到”与“做到”一致,那么,“说”的就理直气壮,就有分量,就“叫得响”;如果割裂或背离,那么不仅“说”得软弱无力、苍白乏味,而且“说”得越多,效果越糟,越使人产生反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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